為貫徹南京大學研究生培養方案,規範伟德官网手机版研究生培養工作,加強研究生培養的質量控制,特就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做以下規定:
1 通過資格考核的博士研究生根據實驗進展情況,可申請中期考核。三年級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最遲于10月底之前進行。
2 中期考核以開題報告為核心,包括20分鐘開題彙報,10分鐘答辯。
3 副教授以上人員打分,在充分讨論的前提下分别給予考核成績,最終成績取平均值。考核結果分為優秀、通過和暫緩通過。通過者必須滿75分。
4 中期彙報結束後,成績低于75分者暫緩通過,延期進行考核,将在3-6個月後重新進行中期考核。
5 暫緩通過人選應經過院學位委員會合議确定。被延期的學生有權向今年年底的院學位委員會會議申訴,院學位委員會根據事實确定最後延期的名單。
6 打分内容:總分100,其中:1)課題創新性(20分);2)相關專業知識掌握(20分);3)研究進展情況(40分);及4)課題未來潛力(20分)。
7 該規定自2012級研究生起正式實施。
8 中期考核由院學位委員會領導,院分管院長、研究生教學秘書及各專業點負責人具體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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