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2023-05-27浏覽次數:868

【就業】關于評選南京大學2023年度“青苗獎”的通知(第一批)

各畢業班級: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給南京大學留學歸國青年學者重要回信精神,持續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817号文)和《南京大學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試行)》(南字發【2017338号文)文件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落實南京大學奮進行動實施方案,激勵南大學子心系國家事、肩扛國家責,弘揚基層報國精神,特開展南京大學2023年度青苗獎”評選工作。

一、申報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南京大學全日制統招非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均可申請“青苗獎”: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2、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品學兼優,未受過任何處分;

3、畢業時,自願進入基層和國家重點領域就業,并已經與用人單位簽約或通過錄用公示,簽約錄用服務期内不得違約。

4、申報者需符合以下其中一種就業情況:

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不含派駐各地單位),将來需要去基層服務的就業群體;

赴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就業,如選調生、大學生村官等;

赴國家重點領域和艱苦行業第一線就業,如:航天、航空、航海、核工業、軍工、地質、氣象、水電等;

參軍入伍(含部隊文職)。

二、獎勵額度、名額與評選标準:

本次“青苗獎”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級别。

1、獎勵額度與名額見下表:

獎項        額度(元)     名額(個)

一等獎      3000         30

二等獎      2000         50

三等獎      1000        100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請在528前向班級負責輔導員老師提出申請,學院審核後将推薦名單報送學校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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