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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2024級新生盡快适應大學生活,加強新生教育管理工作,現需選拔推薦優秀學生擔任新生朋輩導師(人數、男女比例可适當調整),學校将為審核通過的朋輩導師頒發聘書,并組織開展崗前培訓。具體要求如下:
一、報名與遴選
1.學生報名。凡符合條件(詳見附件1)的本科生均可報名。
2.院系進行資格審查與推薦。院系結合《南京大學新生朋輩導師管理辦法》,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并擇優推薦。
3.書院選拔。新生學院各書院結合學生報名等情況,通過材料審核、面試等方式,與院系協商确定初步人選。
4.黨委學工部審核确定最終人選。
二、考核與激勵
1.學校為正式聘用的朋輩導師頒發聘書,并配套工作經費。
2.各書院每學期對朋輩導師的表現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将獲得相應的志願時長認定等激勵。
請有意向申同學于6月6日(周四)下午17點前完成以下報名流程
①填寫報名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VEZmYVdTc1N4eXBY
②提交附件2申請表至郵箱gz@smail.nju.edu.cn,文件名稱及郵件主題均為“朋輩導師申請+姓名+學号”,如“朋輩導師申請+張三+231230000”
聯系人:高政,電話:83686471。
附件1:南京大學新生朋輩導師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附件2:南京大學2024級新生朋輩導師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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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
附件1
南京大學新生朋輩導師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2023年8月修訂)
為進一步加強新生教育管理工作,幫助新生盡快适應大學生活,經研究決定,選聘優秀高年級學生擔任新生朋輩導師。為順利推進此項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新生朋輩導師(簡稱朋輩導師)是指各院系和新生學院各書院在高年級學生中選聘的擔任新生導師的學生骨幹。朋輩導師是輔導員的工作助手。
第二條 朋輩導師工作由黨委學生工作部統一領導,各院系和新生學院各書院共同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條 朋輩導師聘期1年,原則上從本院系或大類對應院系選拔,原則上按照朋輩導師與新生比1:12的标準配備。
第二章 朋輩導師的選聘與培訓
第四條 朋輩導師選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和健康的身心素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樂于奉獻、作風正派,無違紀處分記錄;
2.學習刻苦,成績優良,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紮實的專業基礎,平均學分績不低于4.0;
3.工作認真負責,組織協調能力和表達溝通能力強,在學生中具有較高威信,優先考慮學生黨員和學生幹部;
4.熟悉學校本科人才培養方案、教學管理及學生管理規章制度。
第五條 朋輩導師的選聘程序:
1.黨委學生工作部核定各院系朋輩導師崗位數;
2.各院系組織學生報名,開展資格審查與推薦工作。
3.新生學院各書院結合學生報名等相關情況,通過材料審核、面試等方式,與院系協商确定朋輩導師初步人選,并報黨委學生工作部審核。
4.黨委學生工作部審核确定最終人選。
第六條 黨委學生工作部組織全校朋輩導師開展上崗前的培訓,提高朋輩導師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三章 朋輩導師的工作職責
第七條 朋輩導師的工作職責主要是幫助輔導員開展大學适應性教育,通過其自身的現身說法幫助新生解決心理狀态、專業思想、生涯規劃、人際交往等方面的問題和困難,同時協助輔導員開展新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1.協助輔導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幫助新生樹立遠大理想,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積極向黨組織靠攏;
2.協助輔導員開展校規校紀教育,幫助新生了解學校教學管理及學生管理相關制度;
3.協助輔導員開展專業引導,幫助新生了解專業特點,提供專業選擇、學習計劃咨詢;
4.協助輔導員開展優良班風以及文明寝室創建工作,幫助新生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增加組織紀律觀念,提高處理人際關系能力;
5.深入"三室一廳"(學生寝室、教室、實驗室、餐廳)等場所,與新生開展談心談話,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建立暢通的聯系渠道,了解新生的特長、愛好和家庭等方面的情況,發現在家庭經濟狀況、心理、學業等方面特别需要關注的新生及時向新生輔導員彙報;
6.鼓勵新生參加學術科創等第二課堂活動,指導新生參加團組織、學生會、學生社團等,指導他們理性選擇,合理安排課外時間;
7.完成學校和院系、新生學院各書院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朋輩導師的工作要求
第八條 朋輩導師的工作要求:
1.新生輔導員應于新生開學前拟定分配方案,對新生進行分組,配備朋輩導師,并公布分組方案;
2.朋輩導師應在開學前與新生建立聯系,開展指導工作;
3.新生開學一周内,輔導員組織朋輩導師與新生見面;
4.新生輔導員定期召開朋輩導師工作推進會,了解朋輩導師工作開展情況,幫助推動下一步工作。
第五章 朋輩導師的工作紀律
第九條 朋輩導師應恪守校紀校規和道德規範,做新生的知心朋友,自覺接受老師和同學的監督,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1.講大局,明是非,服從組織領導,自覺維護學校利益;
2.關心愛護新生,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的隐私權利;
3.注意工作方法,與學生平等對話,良性互動,不以勢壓人;注意工作時間,不能影響新生正常的學習、生活;
4.嚴格自律,不得向新生索取或接受貴重禮品,不得有超越工作關系的接觸。
第十條 朋輩導師如發生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情節較重的,予以解聘,并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紀律處分。
第六章 朋輩導師的考核與激勵
第十一條 朋輩導師由新生學院各書院負責考核,分為半年的中期考核和一年的期滿考核,原則上每學期開展一次。考核堅持客觀、民主、公開、公正原則,重點考核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開展新生滿意度調查。
第十二條 朋輩導師期中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期滿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優秀比例不超過20%。
考核結果可以作為院系黨團民主評議和評獎評優的參考依據;考核結果合格及以上者可以記錄第二課堂志願活動時長。
第十三條 黨委學生工作部對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朋輩導師發放一定的獎勵。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黨委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