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進《南京大學“奮進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落實《南京大學關于全面加強心理育人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強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全校心理委員中倡導良好的工作形象,培養全面發展的心理委員隊伍,經研究決定開展南京大學2022-2023學年“優秀心理委員”和“十佳心理委員”評比。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評選類别】
優秀心理委員、十佳心理委員
【推薦比例】
優秀心理委員:每個院系心理委員總人數的20%
十佳心理委員:每個院系1人
【評選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熱心為同學服務,工作積極主動,效果顯著。本年度曾受紀律處分的學生不得參評;
2、在校期間綜合表現優異,原則上上一學年學習成績合格,綜合測評成績在同班(或同專業)排名前50%以内;
3、積極協助心理中心和院心理健康工作室開展各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各類型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積極參與校、院兩級心理委員培訓符合學時要求,且考核通過(具體要求可參考《南京大學學生心理委員管理辦法》);
4、參與“十佳心理委員”評比者,除了應具備上述的全部條件外,還應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較強的綜合素質和較高的威信,在心理中心或院系舉辦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中,有突出表現或取得突出成績,在推動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方面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材料提交】
申請學生需填寫《南京大學優秀(十佳)心理委員申請表》(附件1)、南京大學優秀(十佳)心理委員申報彙總表(附件2),截止2023年5月3日下午17:00;
本科生提交至郵箱:guyunqian@nju.edu.cn,郵件主題為“姓名+優秀/十佳心理委員申請”;
研究生提交至各班輔導員處,具體要求見各班通知。
【評選辦法】
1、由本人申請,填寫并遞交《南京大學優秀(十佳)心理委員申報表》、《南京大學優秀(十佳)心理委員申報彙總表》;
2、院系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組織民主推選和評議,在院系内予以公示後提交推薦名單;
3、學校心理中心根據評比條件及比例對各類評比項目進行嚴格審核、評選、組織候選人現場述職,擇優評選出“優秀心理委員”和“十佳心理委員”。
南京大學伟德官网手机版學生工作辦公室
2023年4月27日
附件2南京大學優秀(十佳)心理委員申報彙總表xlsx.xlsx